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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腾讯:OICQ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作者:严学锋 来源:董事会 浏览: 2014-04-16 22:03:15
外人是控股股东,创业者做董事长兼CEO,公司治理市场化:腾讯的实践表明,这同样可以造就一个优秀的企业。这无疑是对创业者一定做控股股东、独裁的传统治理模式的颠覆

作者 严学锋

感触很深?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2014年3月11日表示,国内创业板379家公司总市值是17000亿元,但在香港上市的腾讯市值近万亿,腾讯一家公司的市值就超过了创业板市值的一半。成立以来发展迅猛,当前腾讯是中国市值最高的互联网公司、2013年净利润170亿元,公司董事长、生于1971年的马化腾身家逾800亿元。公司价值相当程度上由公司治理决定,腾讯的惊人成绩得益于其颇具特色的公司治理。

外资控股

相当多的人并不清楚:作为腾讯核心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马化腾长期以来并非第一大股东。

腾讯1998年成立,核心创业团队共5人,马化腾、张志东、曾李青、许晨晔、陈一丹。作为核心创始人,马化腾是第一大股东,他主动选择了持股50%以下。公司启动资金来自马化腾的炒股所得。经3个月的开发,OICQ(后改名QQ)系统可以上市,但服务器托管问题一直无法解决。由是马化腾曾考虑以60万元将OICQ出售。

此后,IDG和香港盈科数码共向腾讯投资220万美元,各获20%的股权。

2001年,新浪、搜狐、网易等网络公司已各具规模,通过上市增强了资本实力,且通过推出收费业务加快赢利。但腾讯并不具备扩充资本和推行收费业务的条件,公司出现资金紧张,市场曾盛传QQ将收费或停止服务。

2001、2002年,南非电子商务、媒体公司Naspers(通过其全资子公司MIH)购买了香港盈科数码所持腾讯全部股权、IDG所持腾讯部分股权、马化腾之外的创始人所持部分腾讯股权,以持股46.5%成为第一大股东,耗资3200万美元。由此,Naspers、马化腾分为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的格局持续至今。Naspers总部位于开普敦,1915年成立,1994年在约翰内斯堡交易所上市。

2004年,腾讯在香港联交所IPO,募资15亿港元。彼时马化腾持股14.43%,张志东持股6.43%,曾李青、许晨晔、陈一丹共持股9.87%,其他7位高层拥有6.77%股权。

当前,Naspers持股腾讯34%;第二大股东马化腾持股10%,不及前者的三分之一。很明显,Naspers是控股股东。

市场化治理

在中国企业混合所有制之路上走得很远的同时,腾讯的公司治理相当市场化、颇具特色。

首先看5位创始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位置。马化腾出任董事长兼CEO,其他4人均出任高管。张志东出任副总裁,现为执行董事兼首席技术官;曾李青为首席运营官;许晨晔为首席信息官;陈一丹为首席行政官。

市场化意味着,创始人的职位绝不能“终身制”。2007年,曾李青从腾讯离职,创立了德迅投资,转身天使投资人。2013年,陈一丹离职。值得注意的是,这两位的离职都显得很平稳,没有传出内斗、离职带走团队等事件。

两个创始人退位之前,腾讯引入职业经理人做总裁。2005年,小马化腾两岁的刘炽平加入腾讯,任首席战略投资官,2006年起任总裁,职责是协助马化腾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营运;次年兼执行董事。刘炽平在美国受高等教育:密歇根大学电子工程学士、斯坦福大学电子工程硕士、美国西北大学MBA。其职业生涯是,到麦肯锡公司做管理咨询、任高盛亚洲投资银行部的执行董事。职业经理人出任总裁,是腾讯公司治理进一步专业化、市场化的重要标志。至于腾讯副总层面的高管,完全是职业经理人。

公司治理中,主要股东的角色同样重要。作为腾讯的控股股东,Naspers一直没有直接派驻经理层人员、干涉腾讯的日常经营管理,而是向派驻了非执行董事:这是市场化的出资人的公司治理风格。与此同时,马化腾一直身任董事长兼CEO这个公司、经理层的“关键角色”,另外几位创始人也长期身居管理层要职。这样看来,身为第二大股东,马化腾依然职权颇大、空间很大,而非像有些公司的创始人那样很受大股东的掣肘。

这背后,是Naspers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理念,其曾称决意成为腾讯的长线投资者,“我们并不会对投资对象进行微观管理,这是我们没有失去一个企业创始人的原因”。Naspers首席执行官库斯?拜克尔曾表示,关于对腾讯的投资,Naspers并不在意自己的次要作用,因为公司对CEO马化腾、总裁刘炽平充满信心,“我们进行了投资,但是我们不会控制,也不会领导被投资的公司。我们对这样的架构感到非常开心”。

目前,腾讯的共8人,其中执行董事为马化腾、张志东、职业经理人刘炽平,非执行董事为大股东Naspers派驻的两位外籍人士(分别为Naspers的CEO、Naspers旗下MIH的CEO),独立董事包括TCL董事长李东生以及两位外籍人士(一个是退休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一个是企业CEO)。马化腾没有搞一言堂的空间。

公司治理中重要的一块还有激励机制。腾讯的激励机制相当市场化,其中股权激励机制是常态化、激励范围颇广、力度颇大的。以对刘炽平为例,出任总裁后,其获得大量股权激励,由是身家逾20亿元。

创始人自强

近年来,中国公司中创始人被解职、驱逐的案例渐多。在盛大入主后,酷六网创始人、CEO李善友离职;国美电器入主后,库巴网创始人、CEO王治全离职;2012年吴长江作为雷士照明创始人、第二大股东、董事长兼CEO被驱逐;2013年尚德电力创始人、控股股东施正荣被解除董事长职务。作为阿里巴巴创始人、董事长,马云长期以来只是小股东,控制权方面多次与大股东斗智斗勇。“外人”成为第一大股东乃至控股股东,可谓悬在企业家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然而,外人成为控股股东,马化腾十几年来安居董事长兼CEO,为何达摩克利斯之剑不“杀”马化腾?

原因之一可能有点事后诸葛亮:马化腾选对了主要投资人,Naspers的理念高度市场化,并不在意自己的次要作用。更重要的,企业家秉承高度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理念去履职,特别是自律、自强——打铁还需自身硬。

先看自律。吴长江之所出局,与其被投资人认为不够自律有关:吴长江涉嫌绕开进行重大决策,涉嫌侵占公司利益。人品出现问题,被股东、质问、问责乃至驱逐就成自然。长久以来外界看不到马化腾发生违法违规等丑闻。客观上,外人成为第二大股东,会倒逼企业家更忠实、勤勉履职,严格遵行市场化公司治理原则。

自强是关键。可以看到,马化腾富于创新精神,微信便是居安思危进而创新的产物。在马化腾带领下,腾讯迅猛发展、优异业绩,给第一大股东带来近千倍的投资回报。市场经济讲究优胜劣汰,劣的自然遭淘汰,优的当然留下。达摩克利斯之剑如果硬是要杀“优”的,显然是反市场经济的不明智之举。

外人是控股股东,创业者做董事长兼CEO,公司治理市场化:腾讯的实践表明,这同样可以造就一个优秀的企业。这无疑是对创业者一定做控股股东、独裁的传统治理模式的颠覆。相较腾讯市值超过了创业板市值的一半,这是否更值得中国的企业家感触?

深蓝财经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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