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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首家戴帽股诞生 摩登大道因大股东违规担保被ST

浏览: 2020-01-10 11:36:25
来源:大众证券报 摩登大道(4.120, 0.00, 0.00%)昨日晚间公告,由于公司控股股东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1月13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摩登大道”变更为“ST摩登”,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1月10日停牌一天。对于...

来源:大众证券报 

摩登大道(4.120, 0.00, 0.00%)昨日晚间公告,由于公司控股股东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公司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自1月13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摩登大道”变更为“ST摩登”,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1月10日停牌一天。

对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主要原因,摩登大道表示,公司控股股东违反规定程序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提供担保,截至披露日,公司未经审议及未及时披露的担保余额合计为3.3亿元(未含利息等费用),占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86%,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13.3.2条的相关规定,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

摩登大道表示,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被担保人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同时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尽快解除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事项的担保责任,争取尽早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此前公告,2018年4月至12月期间,摩登大道控股股东瑞丰集团与多家金融机构先后签订担保合同,累计借款超5亿元,并约定摩登大道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9年11月,摩登大道发布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不认可上述三项未经审议及未履行披露程序的担保事项的合法性,并认为上述合同均不对公司发生法律效力,对控股股东伙同相关金融机构擅自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名义签署的三项合同不予追认。

公司昨日同时公告称,近日收到广州中院出具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由于公司及其实控人林永飞与周志聪存在借贷纠纷,周志聪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林永飞向周志聪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亿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的利息,按年利率15%的标准,从2018年4月26日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10月25日为2250万元); 判令摩登大道公司对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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