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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第二天可落户海南?假结婚假离婚“破限购政策”?

浏览: 2018-04-24 15:26:34
4月22日晚,海南省政府召开《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实行全域限购,非本省居民在海南购房至少需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随即,网上流传着在海南“假结婚、真买房”的“招数” ↓

来源: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南省住建厅

4月22日晚,海南省政府召开《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实行全域限购,非本省居民在海南购房至少需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随即,网上流传着在海南“假结婚、真买房”的“招数” ↓

海南部分群众微信朋友圈中流传“登记结婚就可立即办理落户海南”的传言、段子,公安、民政表示此类说法不可能实现。微信朋友圈截图

针对以上问题,

来看看有关部门怎么说↓

今天登记结婚 明天就可落户海南?公安、民政:实现不了

4月22日晚,海南省政府召开《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实施全域限购。随即,朋友圈流传“星期一登记结婚、星期二办理海南户口、星期三买房、星期四登记(结婚)、星期五打(假结婚)手续费、下周一离婚”等传言和段子。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海口市民政局等部门了解到,此类登记结婚就可立即办理落户海南等传言均不可能实现。

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了解到,根据海南目前实施的落户政策,随亲投靠(夫妻互相投靠落户)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在海南生活满一年后方可办理,办理落户需要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等。

也就是说,广东男子张洋(化名)若想通过与海口女子李丽(化名)结婚从而在海口落户,两人需在海口结婚领取结婚证,并要在海口市生活满一年,同时张洋还需办理《居住证》,以此证明其在海口生活,如果张洋没有办理《居住证》则需要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经过审核后才能最终落户海口。

记者另从海口市民政局了解到,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早已启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若在海南办理登记结婚,均能查询到其之前的婚姻状况。张洋若在广东结婚但并没离婚,他为了在海口买房而和李丽假结婚,两人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时,工作人员可以查询到张洋的婚姻状况是已婚。

另据了解,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公安部、银监会、国家公务员局等31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加大对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根据备忘录,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将受到14条惩罚措施,涉及个人招聘录用、从业资格、职务晋升、评先评优、企业审批认证、融资授信、补贴性资金支持等多个领域。

海南省住建厅:假结婚、假离婚骗购住房将实施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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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南“假结婚、真买房”? 律师:风险大隐患多

4月22日晚,海南省政府召开《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新闻发布会,公布全省实行全域限购,非本省居民在海南购房至少需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随即,网上流传着在海南“假结婚、真买房”的“招数”,海南东方国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认为,如果为了在海南买房而假结婚,待离婚时会有极大的风险和隐患。

李君认为,男女双方若在海南某市县登记结婚并办理结婚证,买了房,这个房理论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办理离婚时对方提出分割财产的要求,实际购房者会蒙受损失。如果成功购房后,购房者提出离婚但遭到对方拒绝,购房者还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即便双方在婚前签订了类似“免责条款”等,但此类条款并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双方办理的是假结婚证等证明,或在不离婚的前提下再与他人结婚,此类情况涉嫌刑事犯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君建议,海南相关部门可以继续细化《通知》,比如:离婚后某个时限不得购房;针对三、五年内多次结婚、离婚却同时有多次购房的异常行为人员进行调查,若证实是为了购房的举动则追究责任。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强联系,严惩不法人员、中介机构等为了帮助客户购房办理假结婚证、假离婚证、骗取贷款等行为。

深蓝财经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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