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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人间”前老大200亿重返A股,痛斥媒体长期造谣,都不敢让女儿回国

浏览: 2018-01-17 13:10:10
闻名天下的天上人间又出大新闻了!

闻名天下的天上人间又出大新闻了!

2018年1月10日,停牌近半年之久的宇顺电子发布公告,称拟收购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润运”)100%股权,双方初步协商标的资产作价200亿元。

成都润运的控股股东为星美圣典,实际控制人为覃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若交易完成,也就意味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覃辉,星美影院资产将实现借壳上市。此消息公布后,宇顺电子1月11日开市起复牌即封涨停板,收盘价12.85元/股。

作为“天上人间”的缔造者,覃辉的经历复杂而离奇。在一些媒体的报道中,他不仅曾经是夜总会文化的代名词,还在资本市场和传媒界上风声远扬,又在激流涌进之时卷入一场贪腐案件,淡出公众视野。多年后再次出现的覃辉,锐气不减,向A股市场发起进攻。先有长丰通信,再有圣莱达(002473)。

闻名天下的“天上人间”

根据财经天下周刊报道,1968年,覃辉生于四川达县一个普通家庭。1989年毕业后,覃辉带着妻子南下。公开资料显示,覃辉曾在航天部五院的一个下属单位工作了不到一年,之后在广州三菱公司和香港一家公司任职。

1991年,23岁的覃辉离开职场,赶上了第一批下海经商的潮流。仅仅三年后,他成立了卓京商贸公司,这也成为日后鼎鼎大名的“卓京系”前身。

不过,覃辉最主要的发迹场所和显赫的生意来自娱乐业——“天上人间”夜总会。90年代初期,“天上人间”当时由一家名为长泰歌舞厅的公司经营,但规模较小,格局与经营特点也与现在有所差异。


北京电视台当年的“天上人间”扫黄行动报道

《财经天下》周刊查询第三方网站天眼查发现,长泰歌舞厅有限公司是由一位路姓外籍人士注册,营业期限为1993年到1999年,显示多年前已被吊销。

根据《环球人物》杂志报道,1995年,覃辉买下了京城著名娱乐场所“天上人间”夜总会。覃辉接手“天上人间”后,对夜总会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要让‘天上人间’变成北京最好的娱乐场所。”“天上人间”鼎盛时充满奢靡之气,美女云集,贵胄出没,被称作京城最著名的销金窟,闻名业界,据说在那个年月里进一趟“天上人间”消费都不低于5000元。

《财经》曾经如此评价“天上人间”对于覃辉的意义:“天上人间”给覃辉带来的绝不仅仅是现金流,更有大量的关系和机会。覃辉借这一交际场,结交了大量权势人物、银行行长和社会名流,而集结于此的一批美女模特,招之即来,挥之则去,为其日后的“事业”巧妙助力。

配图与天上人间无关

另据报道,覃辉中等身材,相貌英俊,性格活泼善交际。这些特征后来被认为都有助于他早年以做销售在商海站稳脚跟。他的妻子是北京一位退休高官的夫人之侄的外孙女,此背景,据信也为覃辉多有利用。

“他的背景不算深厚,但他把这点关系用到了极致。”2005年覃辉卷入张恩照案之后,一位接近他的人士对媒体评价说。

2005年,覃辉内忧外患下,退出了天上人间的生意,将其卖掉解决燃眉之急。无奈的是,尽管覃辉和其星美集团发声明撇清与天上人间的关系,但媒体报道却始终把其与“天上人间”这个标签关联起来。

不过,深蓝财经通过百度重新查阅当年的“天上人间”扫黄行动的报道,发现一些如下的新闻细节:

2010年5月11日夜,身着治安、巡警、特警多种警服的数十警察突然清查北京东三环外的“天上人间”夜总会。 办案人员说,当晚为防走露风声,参与办案的人员统一关机,事先许多警察并不知行动计划。这场高调专项行动的总指挥———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将上任后的第一把火指向扫黄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却采用治安、刑侦、巡警、特警等多警种联合行动。查出4家豪华夜总会有偿陪侍小姐557人。

2010年5月11日,北京警方开展了打击卖淫嫖娼专项行动中,朝阳警方兵分四路突查天上人间、名门夜宴、花都、凯富国际等4家豪华夜总会,当场查获有偿陪侍卖淫小姐557人。4家夜总会被勒令停业整顿6个月。

朝阳警方透露,天上人间等4家夜总会因存在有偿陪侍,在消防安全上也存在隐患,按照相关处罚规定均被勒令停业整顿6个月。朝阳公安分局一位警官介绍说:“这是有偿陪侍处罚的最高限。”当晚,有偿陪侍小姐被警方遣散,在这4家场所消费的客人也被要求离开。

警方的表态,意味着涉嫌卖淫嫖娼的“天上人间”并没有传说中的卖淫嫖娼的行为。但之后,不少媒体依然把天上人间当做卖淫嫖娼的典型进行关联报道。

本人澄清:媒体长期造谣,连照片都搞错了

在200亿借壳回归A股之际,星美集团微信公众号发表了覃辉本人的声明,在声明中,覃辉痛斥媒体长期造谣,称“天上人间”的问题早有官方定论,并不存在媒体报道中的违法乱纪的问题,而且国内媒体的报道对自己和家人都造成了严重影响,他恳请国内媒体删除不实报道,同时,他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下为覃辉本人的声明原文:

近期,国内部分媒体对我个人及星美集团进行了报道,相关内容描述出现许多不实之处,已对星美集团企业形象、正常经营及我本人名誉造成了极大损害。针对相关报道,我做出如下郑重声明:

1、多年来,关于我本人和“天上人间”的报道甚嚣尘上,这些媒体从未向我本人进行过采访,也没有一家媒体到访过“天上人间”现场取证,导致其所报道内容的虚假杜撰比比皆是,皆为网络抄袭,造成哗众取宠,引发社会舆论的不良影响,甚至撰文中所刊载我本人照片也误植我胞弟覃宏。新闻内容缺乏事实依据,完全有悖于新闻及媒体工作者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2、曾经的“天上人间”只是一家普通娱乐场所,在运营期间严格恪守国家法律法规,并非多年来各种媒体和个人所谣传的色情服务娱乐场所。在我投资的十年期间,“天上人间”共接受北京市公安局、饭店管理处及相关政府单位检查不下千次,记录都可供媒体查证,在北京严格的治安管控下,也从未有过任何不良违法记录,更不存在媒体所报道的“官商勾结”及“京城销金窟”的说法。

3、在经营期间,“天上人间”有明确规定:每天凌晨 2 点必须自动断电,所有员工必须休息,一是为了安全,二是为了避免一些不轨行为。所有的包房设计均采用透明玻璃隔间,也没有内部卫生间及暗房。所有男宾、女宾一律需要买票进场,不允许员工收受宾客金钱财物或参与男女宾客交往,更没有报道中的妈咪及情色媒介,出入人员也皆为商界及社会高端人士,并非鱼龙混杂。

正是“天上人间”的规范管理,让其成为了业界的一个品牌,也成为了各种无良媒体捕风捉影的对象。而关于“天上人间”的经营面积也出现了极大的夸张渲染,有悖事实。“天上人间”正常营业面积并不算大,仅占用长城饭店角落电梯下方一层半面积,加上厨房和员工衣柜间,不过 980 平米。媒体所引述的“12000平米”完全是无稽之谈,更没有外界谣传的三楼、四楼等隐蔽的经营空间。

过往媒体在撰文中描述:“1995年,覃辉买下了京城著名娱乐场所‘天上人间’夜总会”,事实上,我本人也只是“天上人间”的投资人,和另一股东“长城饭店”共同经营,由长城饭店总经理担任董事长,保安人员也皆由长城饭店派驻,直到2000年装修后才自行聘用保安。自2005年7月起,我本人就已不再是“天上人间”的投资人,之后所发生的一切事宜均与本人无关。

4、至于媒体所提及的有关张恩照、李培英事件,国内司法机关已进行清楚判决,其中包含被指控的三次交款记录。

第一笔现金部分是长丰通信和首都机场正常业务往来的利息差额。由于长丰通信王姓财务总监当晚急于赶回重庆,才将现金委托我代转交给当晚正在长城饭店对街亮马河饭店用餐的李培英大哥,请他帮忙办理,此款项双方财务皆有记录凭证。

第二笔1000万汇款,因我本人当时在外埠出差,首都机场财务通知我司财务进行业务付款,经双方财务的严格审批后支付,而我本人也是事后才知晓有此笔付款。

第三笔纯粹因李培英大哥小孩创业所需,我作为担保人的情况下,他向我的一位周姓台湾友人商借100万美金。在李培英大哥被调查时,该笔借款尚未到达还款期限,此借款中间都有当事人笔录,也得到司法机关查证。

以上陈述均由中纪委及国家审计署查证,当中的银行凭证也能证明我与此案无任何犯罪形式关联。我在接受《大公报》专访时清楚表述:该事件后,司法机构已还我清白,但无奈国内媒体依然引用错误信息大肆报道转载,我深表遗憾。

(图1为大公报新闻报道)

(图2为大公报新闻报道)

5、我作为星美集团的主要投资人,并没有过多的介入实质经营。星美在国家影视环境大发展的背景下,所取得的成就让我感到欣慰,但过程中却屡遭部分媒体引述“天上人间”的故事并添油加醋,抄袭编撰后肆意发布,此举对星美的商誉、上万名员工及投资人的权益均造成损害。

6、多年来,国内媒体不断的捕风捉影和恶意报道已对我本人和家人、子女产生了莫大影响,我甚至至今都没有让大女儿学习中文,以避免国内网络谣传给女儿造成恶劣影响和心理阴影。至于另外的两位幼小子女,因此事一直没有上中国户口、并在国外生活及接受教育,之后只能归籍美国,少回国内,只因我不想给家人造成学习生活上的困扰和心理的影响。希望今后媒体对我的压迫能就此收敛,也恳请有关单位能够约束和管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关于严防虚假新闻报道的若干规定》:

1、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报道必须坚持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深入新闻现场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事实真相,全面听取新闻当事人各方意见,客观反映事件各相关方的事实与陈述,避免只采用新闻当事人中某一方的陈述或者单一的事实证据。

2、新闻记者编发新闻报道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发布虚假新闻,严禁依据道听途说编写新闻或者虚构新闻细节,不得凭借主观猜测改变或者杜撰新闻事实,不得故意歪曲事实真相,不得对新闻图片或者新闻视频的内容进行影响其真实性的修改。

在此,我恳请中国的新闻媒体工作者,应保持自身职业操守,在当前国家严厉打击网络传谣,净化舆论环境的倡导下,对不实报道进行删除。我本人和公司也将坚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希望媒体能给予中国广大企业家在发展历程中更多的包容谅解和支持鼓舞,对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正面作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多一份正能量。

覃辉

2018年1月17日

深蓝财经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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