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修订食品安全条例 禁种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日前,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条例规定,本省行政区内禁止种植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违者责令铲除、销毁,最高罚款20万元。同时,禁止非法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转基因或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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