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4 16:2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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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此前需要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人应先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作为证监会审核的前置条件,并联审批之后,证监会将不需等待相关部委的批复,可以大幅简短并购重组审批时间。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正式实施并联审批,这是证监会大力推进监管专项的重要内容。目前,约90%的交易单数和75%的交易金额按照规定不需证监会审批。

证监会:上市公司重组改革正在顺利推进。证监会将继续支持财务顾问在并购重组中发挥更大作用。证监会:三方面严格执行退市制度。一是,证券交易所做出了上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配套规则;二是提高稽查水平,加强审理调查工作的配合,加大司法的行政配套力度,健全各级公检法机关的协作机制;三是严格执行退市意见以及交易所的配套规则。

证监会:创业板不允许借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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