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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刘虎捕后会见记

作者:周泽 来源:周泽博客 浏览: 2013-10-11 22:38:38
刘虎称,他的警官和检察官都对他说过,举报官员应该通过正当途径,向纪检部门举报。他们的意思,似乎通过微博批评、检举官员的问题,是不正当的。他不同意这种看法。

今天(10月11日),是刘虎被捕后的第十一天,我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刘虎。

刘虎是9月30日被捕的。那是国庆长假前的最后一天,也是刘虎批捕前侦查羁押期限的最后一天。当天,我从上午开始留意北京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平安北京 ,始终没有刘虎被捕的消息。从上午到下午,我多次致电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办理刘虎案审查批捕的检察人员,直到晚上六点多都没有消息。当晚7点左右,我终于得到消息,刘虎被批准逮捕了,是以被涉嫌诽谤罪批捕的。

周泽:刘虎捕后会见记

之前的8月23日,刘虎被警方从重庆的家中带走。随后@平安北京 披露消息,称刘虎涉嫌“制造传播谣言”被拘传;8月24日,刘虎被北京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周泽:刘虎捕后会见记

刘虎被刑拘后,其家属委托我与微博上无法长期驻足的斯伟江担任他的辩护人。我们在其被捕之前多次会见他,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向检察机关提交刘虎微博批评、检举官员无罪、希望不予批捕的辩护意见。最终刘虎还是被批捕了,只是罪名不再是刑拘时的寻衅滋事,而变成了诽谤。

周泽:刘虎捕后会见记

刘虎被捕之后是长达七天的国庆长假。假期未结束,我便赴江西出差,直到11日凌晨近三点才赶回北京。

根据出差江西期间的预约,我10月11日下午赶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刘虎。办妥会见手续进入会见室后许久,看守所负责为律师提人的警官前来告知,刘虎被预审提走了。专门负责律师会见工作的警官建议我12日上午再来。我立即向看守所的同志提出异议:我预约来会见,你们让预审的把人提走了,这怎么行?如果预约来了,还都会见不上,那预约会见还有什么意义?!我表示12日安排了其他事情,不能来会见;无论多晚,都要在11日完成会见。

最后,看守所在预审讯问结束后,加班安排了我对刘虎的会见。

会见中,刘虎对检察院以涉嫌诽谤罪对其批捕,表示难以接受,希望律师继续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他说自己是进行正常的舆论监督,而无意诽谤任何人。他对自己微博的舆论监督功能感到骄傲,说其微博在安顺市长买官事件、上海法官嫖娼事件,等等新闻事件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他还是新浪开的上海法官嫖娼专题的话题主持人。

刘虎称,他的警官和检察官都对他说过,举报官员应该通过正当途径,向纪检部门举报。他们的意思,似乎通过微博批评、检举官员的问题,是不正当的。他不同意这种看法。

刘虎提到,侦查期间,提审他的警官多次跟他说,他微博很多转发超过500次,符合“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

刘虎还说,提审他的警官向他告诉他,他的案件已经侦查完结,可以移送审查起诉了;警方对他不认罪的态度很不满意,特别是对他向律师和检察官反映他们诱供,很有意见。

会见中,我告诉刘虎,转发超过500次是两高新司法解释的“诽谤罪”自诉入罪标准。如果以此而论,公安机关根本无权管辖。检察院以诽谤罪对其批捕,也是将自诉案件当公诉案件办,程序上是违法的。如果检察院认为其构成诽谤犯罪(自诉),应该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案件,让受害人去自诉。(就此,我将专门向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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